2021年1月1日起,以下新規將正式實施!
鋼鐵、鑄造行業將受大影響!!
01
三部門發文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關于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3號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02
再生鋼鐵原料可自由進口
2020年12月31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關總署、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再生鋼鐵原料》(GB/T 39733-2020)標準的再生鋼鐵原料,不屬于固體廢物,可自由進口。
03
全面推行施工許可電子證照
住建部印發《關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電子證照的通知》。《通知》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全面實行施工許可電子證照。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共服務平臺及微信小程序向社會公眾提供施工許可電子證照信息公開查詢以及二維碼掃描驗證服務,并向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實時共享施工許可電子證照信息,實現施工許可電子證照跨地區的互聯互通。
04
鋼鐵相關產業鼓勵外商投資
2020年12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公開發布了《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年版)》(以下簡稱2020年版鼓勵目錄)。2020年版鼓勵目錄將進一步發揮外資在產業鏈供應鏈中積極作用、進一步鼓勵外資投向生產性服務業、進一步鼓勵外資投向中西部地區。
05
《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正式施行
《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為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2-2012)修改單,《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5-2012)修改單,由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自2021年1月8日起實施。
06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施行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由生態環境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煉鋼煉鐵耐火材料等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較為嚴格,并進行行業順序與行業名稱的規范。
07
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延長至2022年底
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1號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管理。
08
“國六”排放標準全面實施
進入2021年意味著國六排放標準過渡期結束,國六排放標準將全面實施。自2021年1月1日起,國五排放標準的輕型汽車新車將不能上牌;到了2021年7月1日起,國內注冊登記的所有汽車(包括輕卡、重卡等)都需要符合國六a以上階段標準要求;2023年7月1日起,則是要求所有汽車應符合6b階段標準要求。
地方新規
01
山西省《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正式實施
DB14/2249-2020《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于2020年12月22日經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發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本標準為山西省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屬于強制性標準。
02
江蘇將對鋼鐵企業實施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政策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對鋼鐵企業實施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通過價格手段引導鋼鐵行業超低排放,實現全流程、全過程環境管理,大幅削減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推動全省鋼鐵行業高質量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助力打贏藍天保衛戰。
03
山東大工業用電降價
《關于山東電網2020-2022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降低山東電網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兩部制)銷售電價和輸配電價,并對峰谷分時電價時段進行了優化。執行兩部制電價的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的客戶,電壓等級1-10千伏,每千瓦時降低1.1分;35-110千伏以下,每千瓦時降低1.5分;110-220千伏以下,每千瓦時降低1.6分;220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時降低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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